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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拥有什么资格?

www.lggsgl.com 2025-03-03 合同纠纷

什么是民事权利能力呢?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首要条件条件。如法律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则每个公民都享有行使财产所有权的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与具体民事权利的不同在于:第一,民事权利能力是获得具体民事权利的首要条件。公民虽有法律赋予的民事权利能力,但只有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才能享有具体的民事权利,假如不参加具体的民事关系,就只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没民事权利。第二,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享有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两个方面,民事权利能力不止是享有民事权利的首要条件,还是承担民事义务的首要条件。而民事权利一般仅仅指权利,不包含民事义务。第三,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直接赋予的,而民事权利则是在具体的民事活动中产生的。

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公民的权利能力是法律所赋予的,与公民的人身不可离别,非依法律不能限制与剥夺,亦不能由公民本人舍弃。

公民从事订立合同的民事活动,应当拥有订立合同所需要的民事权利能力。一般说来,公民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力不受限制。但,公民的权利能力遭到普通的社会进步条件的限制。如在法律尚不允许个人购买汽车、房子与其他特殊物品时,个人就没购买这类物的权利能力。

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呢?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我们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以我们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这里的“能力”或者“资格”是指民事主体的意识能力或者精神状况,包含思维是不是正常,是不是有认识能力、判断能力,是不是具备分辨是非和处置自己事务的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不同。民事行为能力以民事权利能力为首要条件,只有拥有民事权利能力,才可能有民事行为能力。但有民事权利能力,可能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既包含民事主体对其推行的合法行为获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包含对其推行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三种状况。

1、完全民每件事行为能力,指达到肯定年龄的人,具备以我们的行为获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一般而言,成年生活理和心理发育成熟,具备肯定的社会经验和对事物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不只可以有意识地推行法律行为,而且可以估计到推行某种行为可能发生的后果及对自己和别人的影响。因此,普通的立法都规定成年人在法律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内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是成年人的年龄标准,但在特殊状况下,可以提升或者减少某些行为能力的年龄。民法典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我们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就减少了作为劳动者的这一行为能力的年龄标准。

2、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具备以我们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获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可以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因为年龄太小,认识能力与判断能力太差,还不可以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民事活动,从保护他们的利益和保障社会经济秩序出发,法律不赋予他们民事行为能力。他们所需要进行的民事活动,由他们的爸爸妈妈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可以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患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生理与心理有一定量地发育,并且已同意一定量的合法而有系统的社会教育,有肯定的认识能力与判断能力,具备肯定的独立生活能力,并且伴随年龄的增长,各方面的能力也在不断地增强。拥有了肯定的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因此,法律应当赋予他们肯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虽然有肯定的行为能力,但智商进步还不全方位,社会生活经验还不够丰富,认识能力与判断能力还比较弱。对某些较为复杂的事情还不可以完全进行成熟地认识与判断,也不完全具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能力。因此,法律不可以赋予他们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是赋予他们肯定的、与其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相适应的行为能力,他们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商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或者获得法定代理人的赞同。

并不是所有精神患者都是完全没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有些精神患者并未完全丧失行为能力,有肯定的认识与判断能力,应当赋予肯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民法典规定,不可以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患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精神健康情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赞同。

以上讲了公民(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人是法律设定的民事主体,与自然人有非常大不一样,法人是不是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呢?

民法典规定,法人是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在性质上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样,是法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性质上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也是一样的,是法人通过我们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是法人可以以我们的意思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来达成的。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取决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有关部门对法人设立等的审察批准,通常来讲,法人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范围就是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是不一样的。法人的代表机关代表法人表达其意思,但不可以超出依法确定的职能和业务范围。因此,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是一致的。

自然人、法人进行民事活动,一是亲自推行某种民事法律行为,二是通过代理人推行某种民事法律行为。通过代理人推行民事法律行为,就会涉及民法中的代理。民法典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推行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代理分为三种形式:1、法定代理。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法定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监护人。如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2、指定代理。根据法律规定因人民法院或者其他部门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指定代理。指定代理适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法定代理人、对法定代理人存在争议或者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可以代理的状况下,才会产生指定代理。3、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委托代理是代理中适用最广泛、最常见的一种形式,除具备人身关系性质的民事活动外,一般民事活动部可以实行委托代理。

Tags: 合同法 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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