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把机动车辆借给邻居发生事故,用户需要赔偿吗?

www.vddcv.com 2025-03-02 交通事故

张大哥是河南周口的一位普通农民,这类天可把他愁坏了。他如何也想不到,自己把拖拉机借给了邻居王大伯,但没想到自己一番好心举动,却给我们的一家带来了一场官司,可能面临巨额赔偿。这到底是什么问题呢?

2019年的一天,张大哥把我们的无牌四轮农用拖拉机,借给了邻居王大伯驾驶。但王大伯在用拖拉机的过程中,发生四轮车翻车事故,王大伯也身受重伤。虽然准时送往医院抢救,但不幸的是,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家属觉得,王大伯没驾照。张大哥把拖拉机借给了王大伯驾驶,对于事故的发存活在过失,需要张大哥承担赔偿责任。张大哥觉得,自己对于王大伯的死亡深表沉痛,但自己是好意施惠,出于好心把拖拉机借给了王大伯,但没想到是如此的结果。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一审

法院觉得,王大伯违反《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在没外部缘由状况下发生事故,并导致自己死亡,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张大哥疏于审察受害人驾驶资格,把拖拉机借给受害人驾驶,对损害的发存活在过错,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张大哥承担15%的赔偿责任,共计16万元。

张大哥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理由是:邻里朋友间借用农用四轮车很常见,本案受害人王大伯也同样承包有土地,家里也有农用四轮车。自己出借汽车时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一审判决自己“疏于审察受害人驾驶资格,对损害的发存活在过错”是事实认定错误。

二审法院觉得,张大哥将农用四轮车借给没驾驶资格的王大伯,对王大伯的驾驶资格疏于审察,对于损害的发生自己存在肯定过错。故一审综合双方过错认定张大哥承担15%的赔偿责任,予以支持。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保持原判。

Tags: 综合咨询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