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在公安阶段如何侦查
在刑事案件进入公安阶段后,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至关要紧,具体如下:
1.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需要展开侦查活动,以采集、调取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各类证据材料。
2.侦查期间,公安机关有权对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以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第一百一十六条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在完成侦查后,对于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采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核实,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2、刑事案件公安撤销案件情形
找法网提醒,在刑事案件的处置过程中,并不是所有案件都会进入审判阶段。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存在六种情形时,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不再继续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这类情形包含:
1.情节显著轻微、风险不大,不觉得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根据刑法告诉才处置的犯罪,没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与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类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犯罪行为的审慎态度,确保了刑事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