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伤残鉴别必须要拿掉钢钉吗
工伤伤残鉴别不是必须要拿掉钢钉。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别。
2.在实质操作中,一般原则上是需要等内固定物(如钢钉)取出来后再申请作劳动能力鉴别。
3.假如内固定物尚未取出就做伤残等级鉴别,或许会对伤者的等级产生影响,二次手术的成本也会发生纠纷。
4.也存在特殊状况,如某些特殊部位或是经大夫确认不可以取出或是不必取出的内固定物,此时则不需要取出即可进行鉴别。
2、工伤鉴别的意思是什么
工伤鉴别是在申请工伤鉴别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别的行为。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况,或者医疗期满仍不可以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别,评定伤残等级并按期复查伤残情况。
3、进行工伤鉴别的程序
法律快车提示进行工伤鉴别的程序主要包含以下步骤: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别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别。特殊状况下,职工也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及有关材料。这类材料包含工伤事故调查报告、职业病防治所提供的诊断资料等。
3.劳动鉴别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状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劳动鉴别委员会将统一安排鉴别,并提前公告企业及有关职员。
5.劳动鉴别委员会将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聘请有鉴别资格的大夫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别职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将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建议,由劳动鉴别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
7.职工对劳动鉴别委员会作出的鉴别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别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