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不签协议不交社保如何赔偿
在上海,假如用人单位未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职员有权需要以下赔偿: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资。
这意味着,假如职员已在单位工作超越一个月但未签订劳动合同,职员可以需要单位支付双倍薪酬作为赔偿。
2.对于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状况,单位应准时补缴欠缴的社保成本,并按导致的损失赔偿。
职员不仅能够需要单位补缴社保,还可以需要单位承担因欠缴社保而产生的滞纳金和罚款。
2、上海单位欠缴社保的处罚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你,对于上海单位欠缴社保的处罚规定包含: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时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时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