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被同学推伤骨折该找哪个赔偿
孩子被同学推伤骨折,受害人及其家属第一应当探寻推人者的爸爸妈妈进行赔偿协商:
1.依据《民法典》第1188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导致别人损害的,其监护人需承担侵权责任。
2.推人者作为未成年人,其爸爸妈妈作为法定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在未成年人在校期间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因此也应纳入赔偿考虑范畴。
4.在具体赔偿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依据孩子的实质损失、医疗成本、康复成本与可能的精神损害赔偿等原因进行协商。
5.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及其家属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2、孩子被推骨折学校是不是担责
法律快车提醒你,孩子被推骨折,学校在通常情况下需承担肯定的责任。
1.依据《民法典》第1199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婴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到人身损害的,这类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此条约同时规定了一个免责条件,即教育机构可以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在判断学校是不是担责时,需综合考虑学校在平时教育管理中是不是尽到了适当的注意义务和保护手段。
3、被推伤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被推伤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民法典》第1188条和第1199条为处置此类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引导。
1.《民法典》第1188条明确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导致别人损害时,其监护人的侵权责任。这一条约为确定推人者爸爸妈妈的赔偿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
2.《民法典》第1199条则规定了教育机构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到人身损害时的侵权责任。这一条约强调了教育机构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并明确了其未能尽到职责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孩子被同学推伤骨折的赔偿问题,应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在协商赔偿过程中,双方应充分考虑孩子的实质损失和学校的责任状况,以达成公平适当的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