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了贷款合同没放款有没违约金
签了贷款合同但没放款一般是不会产生违约金的。
1.《民法典》的规定,贷款合同是在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的。假如出借人未能根据合同约定放款,那样该贷款合同事实上并未生效。因此,在合同未生效的状况下,没有因违约而产生的违约金问题。
2.《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贷款人未根据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导致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但这里所说的是赔偿损失,而非违约金。
3.《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也明确指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这也进一步说明了,没放款就意味着合同未成立,进而不会产生违约金。
2、贷款合同何时生效
法律快车提醒你,贷款合同的生效时间,主要取决于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提供时间与实质提供借款的时间。
1.《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在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的。这意味着,只有当出借人实质将借款提供给借款人时,该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
2.对于非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虽然生效时间可能不完全依靠于借款的提供时间,但一般也会遭到出借人履行其放款义务的影响。
3.假如出借人未能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条件提供借款,那样借款人可能有权倡导合同未生效或需要出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借钱到期不还能否要违约金
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出借人能否倡导合同违约金,这主要取决于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是不是有明确约定。
1.假如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并且借款方到期未能偿还借款,那样这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出借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需要借款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含支付违约金。
2.假如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未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或没签订借款合同,那样出借人一般不可以倡导违约金。但在此状况下,出借人仍然可以需要借款方赔偿实质损失,比如需要支付逾期利息等。
3.双方还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来解决争议,假如协商不成,出借人可以搜集有关证据向法院起诉需要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