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售卖过期药如何赔偿
药房售卖过期药品,买家有权需要赔偿:
1.依据《中国买家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若药房销售的药品被依法认定为不合格产品,买家需要退货的,药房应当负责退货。
2.在此基础上,若药房明知药品过期仍销售给买家,构成欺诈行为,买家可以需要药房增加赔偿其遭到的损失。
3.增加的赔偿金额为购买药品价款的三倍,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则直接赔偿五百元。
4.《食品安全法》规定对于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指标的食品,买家除需要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药房需要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若不足一千元,则为一千元。
2、售卖过期药赔偿的法律规定
找法网提醒,售卖过期药品的赔偿规定主要依据《中国买家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
1.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或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指标的食品,买家有权需要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2.《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也对经营超越保质期的食品行为进行了处罚规定,包含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等,并处以罚款;情节紧急的,还将吊销许可证。
药房售卖过期药的举报方法
若买家发现药房售卖过期药品,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举报:
1.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门投诉,拨打12315电话进行举报或申诉;
2.买家还可以寻求买家权益协会的帮忙,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3.将药房投诉举报至有关监督部门也是有效的维权方法之一;
4.若药房拒绝赔偿或协商无果,买家可以保留好有关证据,如购买凭证、药品照片等,到法院起诉药房。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需要药房承担赔偿责任,需要第一证明药房推行了加害行为,即销售了不符合安全指标的过期药品。因此,在维权过程中,保留好有关证据至关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