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能否将出租物转租给第三人
需经出租人赞同。
承租人经出租人赞同,可以将出租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赞同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赞同,可以将出租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出租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导致出租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赞同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赞同将出租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越承租人剩余出租期限的,超越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赞同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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