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债权人有什么举证责任
民间借贷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包含对借款合同已经订立生效的事实进行举证,对其已经出货了借款的事实进行举证与对于债务人没履行其义务的事实进行举证。
《民法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倡导,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缘由不可以自行采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觉得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采集。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法定程序,全方位地、客观地审察核实证据。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字、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与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职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