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是指未成年的儿童或少年工人。在中国,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法律严禁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
网友咨询:
用童工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每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规范给予处罚;在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合用童工的,根据《用有毒物品作业场合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根据每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规范,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时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爸爸妈妈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成本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规定责令限时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爸爸妈妈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时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每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规范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律师补充:
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成本。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根据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禁止用童工规定》
第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职员时,需要核查被招用职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能录用。用人单位录用职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