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国内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含无国籍人)结婚问题上,使用的是行为地法的原则,不论是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还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均以婚姻成立地所在国家(区域)的法律为准据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的,适用中国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的,适用相应国家(区域)的法律。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含无国籍人)离婚问题上,国内使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国家(区域)的法律为准据法。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离婚案件由中国法院受理的,适用中国法。由其他国家(区域)的法院受理的,适用相应的国家(区域)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