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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经费的专款专用严禁侵占挪用的规定是什么

www.jajxj.com 2025-02-24 法律综合

法援经费的专款专用严禁侵占挪用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员工侵占、私分、挪使用方法律援助经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与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侵占、私分、挪使用方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紧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

第二十六条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与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职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职员提供法律援助的;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

侵占、私分、挪使用方法律援助经费的。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使用方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紧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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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刑法 刑法罪名 侵犯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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