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出租合同无效如何处置
集体土地出租合同被判无效后,假如承租方已经实质用了土地并支付了租金,出租方则无权再基于无效合同需要承租方继续支付租金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1.承租方虽然已用土地,但因合同无效,也无权继续占用土地,应当返还给出租方。
2.在具体操作中,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法解决争议。
3.法院在判决合同无效的同时,也会依据案件具体状况,对合同无效后的处置作出相应裁决,如判令承租方返还土地,出租方依据实质状况决定是不是退还已收租金等。
2、出租合同无效租金是不是应退还
找法网提醒,对于出租合同无效后租金是不是应退还的问题,需要依据案件具体状况进行剖析。
1.假如承租方已经实质用了土地并支付了租金,且合同无效是什么原因在于出租方(如出租方违法出租土地),那样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
2.假如合同无效是什么原因在于承租方(如承租方恶意租用土地并改变土地作用与功效),或者双方均有过错,那样是不是退还租金与退还多少,就需要依据案件具体状况和法院裁决来确定。
集体土地出租合同无效法律依据
集体土地出租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主要包含《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些土地的用法权不能出让、出售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2.《民法典》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包含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法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