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责任
一是用工单位应将用派遣劳动者状况和派遣协议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负责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平时管理工作。
二是核对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书》、劳动者的身份证明与劳动合同等材料,并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三是用工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工作需要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和绩效奖金,提供有关的福利待遇。主如果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从事同种工作的被派遣劳动者与非派遣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适用相同的薪资福利规范。用工单位无相同种类非派遣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或所在行业相同或相近职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薪资调整机制。
四是提供条件,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依法参加用工单位薪资集体协商,打造正常的薪资调整机制。
五是用工单位应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向派遣单位支付劳动者薪资、社会保险等有关劳务成本,并应当在支付凭证上予以注明。
六是劳动者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伤害的,用工单位应当帮助派遣单位做好工伤认定申报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支付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七是用工单位用被派遣劳动者所在职位确需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由用工单位向人力社保部门申报,同时告知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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