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税基调整二手房买卖税基调整依据最新颁布的《二手房缴税新规》。下面华律网记者就带大伙去认识一下有关的内容,期望能对大伙有所帮助。
从2月1日起,北京二手房买卖将正式根据官方报价缴税。业界觉得,该政策颁布后,此前一直存在的为防止交纳有关税费而签订不真实价格的状况有望得到遏制,并会对二手房市场产生较大影响。
梯级税费依据《二手房缴税新规》,自2月1日起,建于上世纪五10、六10、七10、八十年代的二手房,其买卖时的计税价格将会有较大不同。北京税务部门将依据二手房的建成年代对其税基进行调整。对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将来建成的房产再买卖时,按官方报价格确定的各地区房产买卖价格基数为计税价格;对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建成的房产再买卖时,按官方报价格确定的各地区房产买卖价格基数的90%为计税价格;对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建成的房产再买卖时,按官方报价格确定的各地区房产买卖价格基数的80%为计税价格;对于五十年代及五十年代以前建成的房产再买卖时,按官方报价格确定的各地区房产买卖价格基数的70%为计税价格。有益于平抑房价一直以来,二手房买卖中,均存在交易双方为了逃避缴税,在合同中故意做低买卖价格的现象。为了遏制这一状况,1月24日市地税局颁布了第55号公告(简称《二手房缴税新规》),对二手房买卖的计税价格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手房缴税新规》规定:自2月1日起,对于二手房买卖涉及税收的计税价格,假如合同成交价格低于市建委发布的《北京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交易官方报价格手册》(以下简称官方报价格)中确定的官方报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均以官方报价格作为核定的基数征收税款。另外,假如使用了官方报价格作为征税基数的,将依据二手房建成年代的不同,乘以相应的百分比来确定计税价格。也就是说,即便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而且合同中对价格也有了明确约定,但假如这一价格明显偏低,则要根据官方报价格缴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专家刘-桓在同意媒体采访时表示,现在市场上买卖的二手房年限差别非常大,之前二手房买卖征收的税费不加以区别,使得二手房的评估产生不少问题,而一旦统一根据“房龄”确定税基后,将使评估的依据愈加充分,同时也简化了征税程序,便捷了百姓的市场买卖。另外,税务部门颁布这一政策有益于活跃二手房买卖市场,对于平抑房价有好处,是二手房买卖征税愈加人性化的表现。加好友性化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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