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吸毒首次被抓,公安机关是不是有权利做出强戒两年的决定?公安机关有权利直接作出强戒2年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与行政处罚不同,它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手段。即使是首次吸毒被抓,公安机关依旧有权利做出强戒的决定,行政处罚中的15日以下拘留不是强戒决定的前置程序,事实上,拘留还是强戒,主要依据吸毒者是不是成瘾。即只有达到“药物依靠“的程度才能进入“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的强制戒毒步骤。2、公安机关做出强制戒毒决定的法律依据?1、《强制戒毒方法》是国务院拟定的,其拟定依据:《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已经废止。强制戒毒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职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建议,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实质实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低于1年2、《中国禁毒法》(1日起实行),把“隔离戒毒”和“强制性爱文化矫治戒毒”统一规定为“强制隔离戒毒”,并规按期限是一年至三年,其场合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国务院规定。将取消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手段,由刚开始强调对吸毒者惩罚变为治疗为主,突出社区戒毒用途,而且把强制戒毒时间由现行3-6个月延长为1-3年。3、对公安机关做出强制戒毒决定不服的能否申请行政复议?依据《禁毒法》第40条第2款、《行政诉讼法》第1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中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讲解》第9条第1款规定,对强制隔离戒毒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困难程度不小,特别是对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中还涉及较多的医疗专业技术和诊断评估问题。所以,假设他的确实吸食毒瘾较重,强制隔离戒毒可能对吸毒者本人的健康及其家庭和睦可能未必是件坏事。毒品害人害己!现在来讲基本上没吸毒可心彻底戒掉的,趁其还是首次且在两月,即使花三年五年时间可以戒掉,家人朋友也应该支持。4、复议期间是不是停止实行?一般不停止实行,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停止实行,(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1)被申请人觉得需要停止实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觉得需要停止实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实行,行政复议机关觉得其需要合理,决定停止实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实行的。5、强制隔离戒毒条件?(1)拒绝同意社区戒毒的;(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3)紧急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第三吸食、注射毒品的。(5)对于吸毒成瘾紧急,通过社区戒毒很难戒除毒瘾的职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包含吸毒情节紧急,从吸毒时间、频率、剂量综合判断;或者曾因吸毒被劳动教养、强制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治安管理处罚的情形。)(6)吸毒成瘾职员自愿同意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赞同,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合戒毒。6、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1)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两年。(2)禁毒法规定,实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状况好的戒毒职员,强制隔离戒毒场合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建议,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3)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职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合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建议,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4)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职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同意低于三年的社区康复。7、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情形:(1)患有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紧急疾病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3)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4)其他不适合在强制戒毒所戒毒的。8、社区戒毒有关规定:1、对吸毒成瘾职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同意社区戒毒,同时公告吸毒职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2、戒毒职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同意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同意社区戒毒。3、同意社区戒毒的戒毒职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依据公安机关的需要,按期同意测试。9、吸毒成瘾认定方法:1、公安机关认定吸毒成瘾,应当由两名以上人民警察进行,并在作出人体生物样本测试结论的24小时内提出认定建议,由认定职员签名,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加盖所在单位印章。有关证据材料,应当作为认定建议的组成部分。2、吸毒职员同时拥有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1)经人体生物样本测试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
(2)有证据证明其有用毒品行为; (3)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含过去因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或者过去进行自愿戒毒等情形。 10、吸毒成瘾紧急的认定: 吸毒成瘾职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紧急: (1)过去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含《禁毒法》推行以前被强制戒毒或者劳教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参加过戒毒药物保持治疗,第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2)有证据证明其采取注射方法用毒品或者多次用两类以上毒品的; (3)有证据证明其用毒品后伴有聚众淫乱、自伤自残或者暴力侵犯别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的。东方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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