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按期间内不可以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规范。也就是说,法律只保护民事主体在诉讼时效的有效期间内的胜诉权,超越诉讼时效大概带来败诉的风险。换言之,权利人在法按期间内不可以使权利,持续到肯定期间而导致其请求权丧失胜诉权的法律事实,可称为诉讼时效期间,又称为即权利消灭。
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的意义不是鼓励债务人挖空心思拖延义务的履行,更不是鼓励债务人不劳而获,不履行债务,而在于:
(1)稳定财产关系。免得财产关系长久处于不愿定状况。
(2)有益于促进权利人准时行使权利。在规按期限内不可以使权利而又无正当理由,说明权利人已不关心自己权利的达成。
(3)有益于法院更好的地采集证据,解决纠纷。假如没时效限制,年代久远而导致纠纷很难解决。
2、民法典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权利遭到损害与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但自权利遭到损害之日起超越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状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3、诉讼时效暂停的状况有什么?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可以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暂停: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别的人控制;
5、其他致使权利人不可以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暂停时效是什么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4、什么诉讼请求不适用时效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办法与暂停、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舍弃无效。
5、诉讼时效的中断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赞同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备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