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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纠纷解决的原则

www.huimuke.com 2025-02-17 房产纠纷

一般土地纠纷案件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根据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土地所有权和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能改变土地近况,不能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能影响生产和在存在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拟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类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适当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合调整。对过去因免费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依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剖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建议。不同党在每个阶段的方针、政策,依据具体状况做出适当的处置建议,切禁忌使用简单、武断、以偏概全等解决方法。对过去因免费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纠纷应依据现行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保护原社队或个人的应有权益。土地所有权或用权的争议未解决前,如没办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保持近况时,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指定临时用单位用,以保护争议的土地,争议双方均须服从,不能借故破坏土地及其附属物,不能煽动群众闹事,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强行占地。处置土地纠纷需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从实质出发,参照历史变迁状况和现实用状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以解决。处置土地纠纷需要坚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国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维护单位或公民个人的合法用权。处置土地纠纷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应同有关部门一同协商,正确处置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一同管好使好土地

Tags: 房地产 土地管理 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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