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可以吗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有关规定,送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时,一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和、期限,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状况。因此,假如一方当事人不签字,交警可以向另外一方发放事故认定书,且不影响该事故认定书的效力。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第3款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状况。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公告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