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什么知情权
为了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较全方位地知道他们基本状况,预防盲目、草率签订劳动合同,降低或防止非必须的劳动争议发生,在订立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有权知道用人单位的规章规范、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状况。用人单位有权知道劳动者的居民身份、健康情况、常识技能和工作历程等状况。同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及其他风险的职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址、职业风险、安全生产情况、劳动报酬,与劳动者需要知道的其他状况;用人单位有权知道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有关的基本状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能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能需要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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