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合同写明到期自动续约合法吗
出租合同写明到期自动续约并不是合法有效的约定,出租合同的续签并不是自动进行,而是需要当事人重新签订出租合同。这一规定在《民法典》中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1.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出租期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出租物,且返还的出租物应当符合根据约定或者依据出租物的性质用后的状况。
2.对于自动续约的状况,第七百三十四条进一步规定,出租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用出租物,出租人没提出异议的,原出租合同继续有效,但此时出租期限变为不按期。
3.即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自动续约,假如没经过双方明确的重新签订或确认,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原合同虽可能继续有效,但已转变为不按期出租,而非原合同约定的固按期限续签。
2、出租合同到期怎么样续签
出租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期望继续出租关系,应当重新签订出租合同。这一过程并不是自动,而是需要双方就出租条件、期限等重点条约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1.在重新签订出租合同时,建议双方明确出租期限、租金及支付方法、出租物的用法和维护责任等重点条约,以防止将来可能产生的纠纷。
2.双方还应关注法律规定的优先承租权,即出租期限届满,房子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出租期满后有权利在同等条件下继续出租。
未签字出租合同是不是有效
找法网提醒,未签字的出租合同是不是有效,需要依据具体状况进行认定。
1.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使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2.假如双方未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合同一般不成立;假如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且他们同意了这一履行,那样即便双方未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该合同仍然成立。
3.但应该注意的是,这种例外状况需要满足肯定的条件,即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且为他们所同意。
4.合同的有效还应当满足其他条件,如双方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因此,在签订出租合同时,双方应当确保合同的签字或盖章完整,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