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是保障校车安全的重点。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说,鉴于校车乘坐对象的特殊性,草案对校车驾驶员规定了比一般汽车驾驶员更为严格的资格条件。
草案规定,校车驾驶员应有相应准开车型3年以上资格,年龄低于60周岁,近期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无饮酒及醉酒驾记录、超速等紧急交通违法行为,无犯罪记录,未因违反治安管理受过拘留处罚,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云也觉得不可以对校车驾驶员过高需要,不然实践中不好操作。他觉得可以通过打造信用制来解决问题。
袁*林教授则建议,应强调驾驶员应该热爱教育事业而且品行端正。“由于校车不止是一个交通工具,还是一个流动教室,是一个教育场合,驾驶员有义务和责任为儿童树立好的榜样。”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