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公司破产后有外债如何解决
申请公司破产后,面对外债问题,破产财产将先用于清偿破产成本和共益债务,之后才会考虑其他种类的债务。这意味着,债权人需要知道并同意这一清偿顺序,以便合理规划我们的债权追偿方案。
1.在破产程序中,破产财产是指公司在破产时拥有些全部财产,包含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这类财产将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变价和分配,以清偿企业的各项债务。
2.债权人还可以通过参与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会议等方法,知道破产进展状况,并表达我们的建议和诉求。
3.在破产程序结束后,假如仍有未清偿的债务,债权人可能需要通过法律渠道进一步追偿。
2、破产成本与共益债务包含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你,破产成本与共益债务是破产程序中两个要紧的定义,它们分别包含了一系列与破产程序有关的成本和债务。
1.破产成本主要包含破产案件的诉讼成本、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成本与管理人实行职务的成本等。这类成本是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所必需的,因此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
(1)诉讼成本包含破产案件的申请费、受理费等。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成本则包含了对债务人财产的评估、拍卖、分配等过程中产生的成本。
(3)管理人实行职务的成本则包含了管理人为了履行其职责而产生的各项成本。
2.共益债务则是指为了全体债权人的一同利益与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的具体内容包含: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他们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1)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