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需要符合什么需要
离婚,作为夫妻关系的法律解除,需要符合肯定的需要:
1.假如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需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置等事情达成一致建议,并同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察。
只有当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妥善处置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才会发给离婚证,正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2.假如仅有一方提出离婚请求,那样该方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会进行调解,若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会依法判决离婚。
2、离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法律快车提醒,离婚的法定条件主要包含自愿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状况。
1.自愿离婚需满足双方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和财产问题有适合处置等需要;
2.诉讼离婚则主要基于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状况下进行。
离婚的程序也依据离婚方法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1.对于自愿离婚,双方需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根据法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2.对于诉讼离婚,则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调解、审理等程序后,由法院作出是不是准予离婚的判决。
3、什么状况法院应准予离婚
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不是破裂与调解是不是有效来判决是不是准予离婚。具体来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这种行为紧急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
2.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或虐待行为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导致了很大的伤害,法院会坚决支持受害者的离婚请求。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类恶习不只风险了夫妻关系的稳定,还可能对家庭和社会导致不好的影响,因此法院会考虑判决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长期的分居总是致使夫妻感情疏远,很难恢复,因此法院也会考虑判决离婚。
5.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约,涵盖了其他可能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各种状况。
6.假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也应准予离婚。
这是由于被宣告失踪的一方已经失去了与另一方的联系,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因此法院会支持另一方的离婚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