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再审申请书格式
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1、二审诉讼地位)×××,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法:……。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1、二审诉讼地位)×××,……。
……
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好友的名字或者名字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写明原审人民法院的名字)××××年××月××日作出的(××××)……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现提出再审申请。
再审请求:
……
事实和理由:
……(写明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民事再审申请书副本×份
再审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2、如何写作再审申请书?
(一)关于格式
再审申请书作为诉讼文书,具备严格的格式需要。最直接简单的办法即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诉讼文书样式写作。
(二)需要写明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
国内再审程序分为再审审察和再审审理两个阶段。《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了十三项应予再审的情形,即只有原审存在该十三项情形之一时,才能进入再审审理程序。现在各级人民法院,在受理再审材料时,立案法官均会对再审申请书中是不是列明原审存在二百条规定的哪项法定再审事由进行形式审察,假如没列明将不会接收该份再审申请书。
需要说明的是,在列明申请再审法定情形时,应作到有些放矢,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提出,不可以机械性的选择1、2、第六项这类常规用的事由。毫无依据的提出再审情形,将会增加再审法官的工作负担,影响案件的办理效率和水平。
(三)坚持“先破后立”的原则
再审程序在司法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即为“纠错”和“救济”,再审申请书的写作,需要坚持“先破后立”的原则,即第一明确指出原审裁判中的错误,其后再提出我方的事实与理由。如此的体系安排,符合再审案件审理的逻辑,能够帮助再审法官对原审裁判存在错误进行审理和查明。
(四)采取小首要条件、大首要条件、结论的行文顺序
国内诉讼中,当事人的主要任务为向法庭证明案件的事实,法官的主要任务是对当事人所证明的事实进行评价,最后依据法律规范作出判决。故而,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当事人或律师所能起到有哪些用途,限于通过周密的论证减轻法官的工作负担,从而帮助法官作出最后的判决。据此,案件事实才是一份再审申请书中最为要紧的内容。在事实与理由部分,大家采取小首要条件、大首要条件、结论的行文顺序,将作为构成要件事实的小首要条件放在第一,并进行重点论证,以最大限度的帮助再审法官查明案件事实,以达到再审请求获得支持的最后诉讼目的。
3、民事再审申请书需要注意的地方
1.本样式依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讲解》第三百七十七条、第三百七十八条拟定,供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字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名字、职务、联系方法。
3.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觉得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非常多人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实行。
4.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5.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情:(一)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名字或者名字等基本信息;(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字,原审裁判文书案号;(三)具体的再审请求;(四)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再审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6.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并根据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别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7.有新证据的,应当在事实和理由之后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名字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