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售后公司章程要变么
股权出售后的公司章程需要修改。
1.这一规定来源于中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明确指出在股权出售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2.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体现了法律对公司章程变更效率的考量。
2、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是确保公司治理合法性与有效性的要紧环节。具体步骤包含: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约进行表决,需满足法定比率需要,如有限责任公司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则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若修改内容涉及审批事情,需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
4.涉及登记事情的修改需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
5.需依据需要进行通知,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完成变更。
这一系列程序旨在确保公司章程修改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股份出售是不是有限制及规定
股份公司股东出售股份确实遭到肯定的限制和规定。
1.股份出售场合遭到限制,需要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买卖场合进行或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
2.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出售规则不同,前者需以背书方法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出售,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后者则通过出货股票达成出售。
3.对于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职员等特定职员,其股份出售遭到更严格的限制,如任职期间每年出售股份的比率限制、上市买卖后的持股锁按期等。
这类限制旨在保护公司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及投资者权益。
4.《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并允许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作出更严格的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