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无效被驳回如何解决
面对申请专利无效被驳回的状况,申请人第一应仔细研读驳回公告书。这是知道专利局驳回决定具体理由的重点步骤,能够帮助申请人准确把握审察员的建议焦点。
1.若觉得审察员的驳回理由不充分或存在误解,申请人有权在收到驳回决定公告书后的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并附上为什么觉得审察员建议不当的详细说明。
2.在此过程中,申请人还可依据需要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期克服审察员指出的问题。
3.若复审委员会保持驳回决定,申请人仍可通过法律渠道,以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争取我们的权益。
2、怎么样理解专利驳回理由
找法网提醒,理解专利驳回理由,重点在于对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三个专利申请基本条件的准确把握。驳回理由总是围绕这三个方面展开,指出申请专利在那几个方面未能达到法定需要。
1.新颖性方面,主要考察申请专利在申请近日是不是已被公开或已为别人申请;
2.创造性方面,则需要与现有技术相比,申请专利需拥有显著的进步或突出的实质性特征;
3.而实用性则强调申请专利可以制造或用,并产生积极成效。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其新颖性的判断标准则略有不同,主要关注与现有设计的不相同或不相近似性。
专利申请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专利申请的基本条件严格规定了申请专利所需要满足的要点,主要包含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方面。
1.新颖性需要申请专利在申请近日未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未在国内公开用过或以其他方法为公众所知,且未由别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相同申请并记载在后续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则强调与现有技术相比,申请专利需展示出突出的实质性特征和显著的进步。
3.实用性则指申请专利应拥有可推行性,可以制造或用,并产生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