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认可如何解决
女方提出离婚而男方不认可时,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渠道来寻求离婚:
1.在协商无果或任一方不愿协商的状况下,坚持离婚的女方可以筹备好有关材料,如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等证据,向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法院判决离婚。
2.法院将全方位调查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结婚以后感情、离婚缘由、夫妻关系的近况与有无和好可能,综合剖析后判断夫妻感情是不是确已破裂,并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决。
3.值得注意的是,若是初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离,法院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旨在给予双方特别是不认可离婚的一方改变关系和交流的机会。
4.但假如一方在法院初次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的六个月期限后仍然坚持离婚,可第三起诉,此时法院基本上会判决离婚。
5.存在重婚、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丢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也应准予离婚。
2、离婚诉讼需要筹备什么材料
找法网提醒,申请离婚诉讼时,当事人需要筹备一系列必要的文件。具体而言,这类文件包含:
1.需要确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以便法院知道当事人的诉求;
2.户口簿,以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3.身份证(或暂住证、户口登记证、军官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等),作为个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4.与结婚证,以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
这类材料的筹备是离婚诉讼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也是法院审察案件、作出判决的要紧依据。
离婚诉讼程序是什么样的
离婚诉讼程序一般包括三个阶段,即起诉阶段、辩护阶段和开庭审理阶段。
1.在起诉阶段,原告需要写好起诉状,筹备好有关证据,并提交至法院。法院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察核实,符合规定的予以立案,不符合规定的则不予立案,并书面公告当事人说明理由。
2.进入辩护阶段后,法院会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至被告人,并公告被告在规按期限内作出书面答辩状。被告人如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期限,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阶段,主如果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的审察,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审理前,法院会进行调解,没办法调解的则依据具体状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