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证明配偶向“情人”的赠与行为无效,需要证明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配偶存在婚外情,与别人形成了不正当男女关系,第二,还要证明存在赠与行为,形成赠与的法律关系。在证明配偶与别人形成不正当男女关系方面,证据材料极为重点。
在实践中,在发现另一半出现婚外情时,应准时进行取证,采集证据线索,如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网上购物订单等,这类均可以作为辅助证明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材料。除此之外,在证明形成赠与的法律关系方面,需要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赠与的行为,如可提供转账流水,买卖记录,付款记录等,若同意财物的一方倡导双方并不是赠与的法律关系,如倡导双方是借贷、合伙、劳动合同等其他法律关系,则就应当就此提交有关的证据进行证明,同意财物一方若没办法证明双方有其他的法律关系,则应就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