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法院强制实行算失信吗
被法院强制实行并不直接等同于被列为失信被实行人。
1.依据国内有关法律规定,被实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拥有一系列特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才会将它纳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
2.这类特定情形包含: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概念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办法妨碍、抗拒实行的。
(3)以不真实诉讼、不真实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办法避免实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规范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实行和解协议的。
只有满足这类条件,被实行人才会被认定为失信被实行人。
2、被法院强制实行手段
法律快车提醒你,法院强制实行可以采取以下手段:
1.人民法院有权依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实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看、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能超出被实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财产被查封、扣押后,被实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赞同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