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房交的定金用途是什么
购房定金是指在订立房子交易合同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规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他们肯定数额的货币。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抵作价款。给付定金方如不履行合同就失去了定金所有权,无权索要定金。
同意定金方如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如此,当事人为防止受定金制裁,从经济利益上考虑,也能促进自己认真履行,体现了定金的担保用途。
定金在经济合同履行时,可抵作价款,如此,定金作为应予给付的款数中所付之款,也是一种预先给付,起了预付款有哪些用途。但,定金虽有预付款的性质,却与预付款有本质有什么区别:在不履行经济合同里,预付款没担保用途,不产生定金的法律后果;而付款方不履行合同时,有权需要返还预付款。
2、违约金和定金两种赔偿方法可否并用
法律快车提醒你,定金和违约金是不可以一并倡导的,由于同时倡导定金和违约金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他们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约。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导致的损失的,他们可以请求赔偿超越定金数额的损失。
《中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违约状况向他们支付肯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办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导致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参考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导致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参考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合降低。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他们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约。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导致的损失的,他们可以请求赔偿超越定金数额的损失。
3、定金罚则推行的条件有什么内容
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为:
1.支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
2.支付定金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没办法达成合同目的;
3.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
4.收受定金一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可以达成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