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交了打官司还要钱吗
1.在起诉打官司时,一旦缴纳了诉讼成本,这并不意味着整个法律程序的所有成本都已涵盖。除去基本的诉讼成本外,还可能产生其他一系列有关成本。
2.除去诉讼费,还可能需要支付法律文书的打印费、递交诉状的交通费等,若聘请了律师,则还需承担律师成本。
因此,交了诉讼费后,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和需要,可能仍需支付其他成本。
2、打官司除去诉讼费还有什么成本?
找法网提醒,打官司除去诉讼成本外,还可能涉及多项其他成本。
1.假如当事人选择聘请律师代理案件,那样律师费是不可防止的一项支出。
2.如前文所述,法律文书的打印费、递交诉状的交通费等也是可能产生的成本。
3.依据案件的具体种类和状况,还可能需要支付鉴别费、评估费、通知费等。
这类成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法会依据案件的实质状况和当地的有关规定有所不同。
诉讼成本具体怎么样计算与交纳?
诉讼成本的计算和交纳标准主要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方法》进行。
1.诉讼成本包含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成本。案件受理费依据案件种类(财产案件或非财产案件)和争议金额的不同,根据肯定的比率或标准征收。
2.在交纳诉讼成本时,当事人应依据法院的公告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本交纳至指定账户或法院财务部门。
3.假如案件涉及多个诉讼请求或反诉等需要合并审理的状况,诉讼成本将依据不同请求分别计算并分别交纳。
4.关于诉讼成本的退还和异议处置,《诉讼成本交纳方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案件审结后,法院应书面公告当事人诉讼成本的详细清单和应负担的数额,并在法律文书中写明。
5.如需要退还诉讼成本,法院应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肯定期限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若当事人对诉讼成本计算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复核,但不能单独就诉讼成本的决定问题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