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拆迁纠纷法院会如何判
假如政府没做出征收决定并通知征收补偿策略,直接对被征收人下发征收房子公告书,该行为违法,法院会因征收行为没有关依据、不符合有关程序判决征收部门败诉。
一般法院认可的评估报告违法的行为有:评估公司选定程序违法、评估报告跟实质房子价值不符、评估时点不是房子征收通知之日等。
2、拆迁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的
要具体问题具体剖析。也就是说,要依据提起什么诉讼而定,若是行政诉讼的,自了解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若是民事诉讼的,一般是3年。
《中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了解或者应当了解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越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越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权利遭到损害与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但自权利遭到损害之日起超越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状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3、拆迁纠纷找什么部门解决
法律快车提醒你,拆迁纠纷应该找以下部门解决: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城市房子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子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子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