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监视居住不可以延长,最长不可以超越6个月。满足监视居住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申请监视居住。监视居住解除后,假如公安机关查明没犯罪事实,那样会进行撤案。
1、监视居住能延长多久
监视居住不可以延长,最长期限是六个月。
法律规定,实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按期检查等监视办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状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能超越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能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准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准时公告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监视居住需要满足什么法律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紧急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可以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由于案件的特殊状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手段更为适合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手段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可以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实行。
3、解除监视居住后能需要公安撤案吗
解除监视居住后,如果是公安侦查觉得确无犯罪的,可以需要撤案;但侦查结果存疑或涉嫌犯罪的,则不可需要撤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手段法按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手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手段法按期限届满的,有权需要解除强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