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后给的彩礼需要退还吗
领证后给的彩礼一般无需退还,但也存在特殊状况。
1.假如夫妻在领取结婚证后并未真的一同生活,或者因为彩礼的给付致使一方生活陷入困难,那样在这类情形下,彩礼的退还或许会被需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明确规定了这类需要退还彩礼的具体情形,为彩礼的退还提供了法律依据。
2、什么状况下需要退还彩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讲解,以下三种状况下需要退还彩礼:
1.双方虽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实质一同生活;
2.彩礼的给付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且双方已办理离婚手续;
3.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这类规定的颁布,旨在保护婚姻中的弱势群体,预防因彩礼问题致使的社会不公。
彩礼诉讼的主体资格是哪个?
在彩礼诉讼中,主体资格的认定是案件审理的要紧环节。
1.假如男女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提起离婚诉讼,同时需要返还彩礼的,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而不列彩礼的实质给付人、实质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
2.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状况下,因为彩礼的给付与收受可能涉及更广泛的家庭成员,因此直接列彩礼的实质给付人与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更为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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