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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是不是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www.alloah.com 2025-01-28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应当向被裁员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薪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规范按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低于十二年。

月薪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

拓展说明:

裁减职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职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职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职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职员的,应当公告被裁减的职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职员。

Tags: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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