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纠纷是指爸爸妈妈双方由于子女抚养问题没办法达成一致建议而引发的案件,主要包含抚养费纠纷和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抚养是爸爸妈妈子女之间一种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只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还交织亲情和情感原因,更是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本文汇总了抚养的8个容易见到法律问题 ,以供参考。
1、确定抚养权归属的基本规则
在爸爸妈妈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没办法达成共识时,可由人民法院予以确定。
a.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妈妈直接抚养为原则。
b.两周岁以上但不满八周岁的子女,由法院依据爸爸妈妈双方的具体状况,根据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若子女一直随一方生活,一般不适合变更,应保持其稳定的生活环境。
c.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尊重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
《中国民法典》第1084条 第三款规定:“离结婚以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妈妈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爸爸妈妈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根据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确定抚养权归属综合考量的酌定原因
a.抚养的能力。抚养子女需要投入很多的心血和精力,物质上的抚养,如稳定的收入、固定的住所等能保障子女成长所需的物质条件;精神上的抚养,如伴随子女的时间、辅导教育子女的能力等。
b.爸爸妈妈的品行。爸爸妈妈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任老师,除物质条件外,爸爸妈妈的品行、言传身教总是对子女的思想品质、性格培养等产生深远影响。
c.稳定的生活成长环境。未成年人的心理相对脆弱,熟知、稳定的生活环境可以给予未成年人更多的安全感,对其健康成长是十分必要的。
d.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的照顾状况。若未成年子女随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一同生活多年,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有能力帮助照顾的,可以作为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47条规定:“爸爸妈妈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需要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爸爸妈妈或者外祖爸爸妈妈一同生活多年,且祖爸爸妈妈或者外祖爸爸妈妈需要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抚养关系确定后还可以变更吗?
爸爸妈妈双方平等享有对子女抚养的权利、一同承担对子女抚养的义务。抚养关系确定后,爸爸妈妈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法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若出现以下状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关系:
a. 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紧急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b.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一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c.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d.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56条规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爸爸妈妈一方需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紧急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一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4、爸爸妈妈能否轮流抚养子女?
可以。轮流抚养协议应从有益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由爸爸妈妈双方自愿达成。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了肯定的分辨能力和判决能力,是不是想轮流,应征求子女本人的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48条规定:在有益于保护子女利益的首要条件下,爸爸妈妈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抚养费中都包括什么成本?
抚养费,包含子女孩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成本。
a.生活费,是指保持子女平时生活需要支出的成本,如必要的衣食住行等成本。
b.教育费,包含义务教育、高中的教育成本,主如果基本教育的成本,包括学费、书本费及需要同意的教育项目支出。超出基本教育费,如补习班、兴趣班、择校费等,应由爸爸妈妈协商确定。
c.医疗费,是指基本医疗成本,如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药费等。若子女发生大额的医疗成本,一般应由爸爸妈妈双方平均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42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含子女孩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成本。”
6、哪个来倡导抚养费?
倡导抚养费的主体为子女一方,与子女一同生活的爸爸妈妈一方或者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子女参加诉讼。
应该注意的是,虽然都是诉讼参与人,但二者的诉讼地位是不一样的,在抚养费纠纷中需要以子女的名义提起诉讼,不然会由于诉讼主体不适格而被裁定驳回起诉。
《中国民法典》第1067条第一款规定:爸爸妈妈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可以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需要爸爸妈妈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7、抚养费的数额应怎么样确定?
抚养费以爸爸妈妈双方协议的数额为主,在双方没办法达成一致建议的状况下,由人民法院予以确定。
人民法院确定抚养费数额所考量的原因:
a.子女的实质需要,包含子女的基本生活需要、适合的教育需要及基本的医疗需要等。
b.爸爸妈妈双方的负担能力,主要指在爸爸妈妈的收入范围内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承受能力。
c.当地的实质生活质量,一般指子女长期生活居住地普通居民的平均生活质量,可以参照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等指标予以确定。
应该注意的是,抚养费的数额应当以正当且必要为限,并不是是机械根据爸爸妈妈一方月总收入20%-30%来确定,“总收入20%-30%”是一种建议性规范,并非强制性规范,在一方收入畸高或畸低时,简单地以收入的比率来计算子女的抚养费是不妥当的。
《中国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结婚以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成本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49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参考子女的实质需要、爸爸妈妈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质生活质量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率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率可以适合提升,但一般不能超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率确定。有特殊状况的,可以适合提升或者减少上述比率。”
8、成年子女需要爸爸妈妈支付大学期间的
抚养费应怎么样处置?
a.若爸爸妈妈双方已就子女在大学期间的教育费、生活费等成本达成明确约定,该约定对爸爸妈妈双方具备约束力,应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支持子女需要爸爸妈妈给付大学期间生活费及教育成本的倡导。
b.若爸爸妈妈双方没约定,则根据法律规定处置,即要看子女是不是年满十八周岁或非因主观缘由不可以独立生活。
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已经是成年人,在法律上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角度讲,已基本拥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虽然在现实日常,成年大学生就读期间仍常见同意爸爸妈妈的供养,这是爸爸妈妈基于亲情的自愿行为,而非履行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41条规定:“尚在校同意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缘由而没办法保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不可以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