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和同居之间有什么不同和联系
事实婚姻和同居之间有什么区别是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置; 1994年2月1日将来,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置。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置时则视同具备法律效力的结婚,与合法的经登记缔结的婚姻关系同样对待。而假如被认定为是同居关系,则这种同居关系本身将不遭到法律的保护。
事实婚姻和同居之间的联系是两者可能都不受法律保护。
《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2、对于事实婚姻是不是有义务退还彩礼
事实婚姻假如最后没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需要退还。由于有关司法讲解规定,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是可以需要女方返还彩礼的,而且假如男方因此提起诉讼的,法院会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根据风俗给付的彩礼的,假如查明是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
(三)结婚以前给付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事实婚姻需要什么证据
找法网提醒,按实质状况,对于事实婚姻的证据需要能证明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情形,证据可以是以下几种:
1.书证,
2.证人证言,
3.物证,
4.视听资料,
5.鉴别结果,
6.当事人的陈诉视听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