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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是公司股东,股权如何处置?

www.ltglw.com 2025-01-25 婚姻家庭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一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企业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置: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出售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舍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出售份额和出售价格等事情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认可出售,但想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出售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认可出售,也不想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赞同出售,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赞同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获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Tags: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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