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能直接判离吗
家暴不可以直接判离,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肯定是经过审理之后才作出的判决,假如离婚案件中一方有家庭暴力的行为,但没有关证据进行证明的,是不可以认定为家暴的。
《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有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有家暴离婚需要的证据如下:
1.伤情鉴别;
2.录音录像,用手机或者录音录像设施记录当时的状况;
3.他们道歉信、保证书;
4.报警、调解记录;
5.证人证言。
找法网提醒你,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参考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别建议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家暴离婚起诉状如何写
家暴离婚起诉状应写明的内容:开头写明原告和被告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包含名字、性别、年龄、住址等,然后正文部分写明离婚纠纷的有关事情和诉讼请求,然后附上有关证据。
《中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情:
(一)原告的名字、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字、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名字、职务、联系方法;
(二)被告的名字、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字、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名字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