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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签署舍弃住房公积金的声明或协议是不是有效?

www.ttcypt.com 2025-01-23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概念务,具备强制性;且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可见,不缴纳住房公积金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中未约定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或约定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没办法作为免除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法概念务之理由。特定状况下需走审批程序方可减免。

附:《住房公积金营理条例》第20条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减少缴存比率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升缴存比率或者补缴缓缴

Tags: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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