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不承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别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不承认亲子关系一方的倡导成立。
父或者母与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别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倡导成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赞同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爸爸妈妈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尚在校同意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缘由而没办法保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可以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