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http-equiv="Content-Type"> 无标题文档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别人生命的行为。是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需要从重从快严惩。国内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别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可以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首要条件。 2、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 第一需要有剥夺别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推行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预防别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概念务的人才能构成。杀人的办法多种多样,可以借用肯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假如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办法杀害别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风险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别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第二,剥夺别人生命的行为需要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实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赞同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害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备因果关系,才能判定行为人负罪责。 3、故意杀人罪的主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别人生命的故意,包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我们的行为会发生别人死亡的害处后果,并且期望或者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容易见到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要紧意义。
Tags: 刑法 刑法罪名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