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设赌场罪关于情节紧急如何认定的
在对开设赌场罪进行量刑时,需对情节紧急程度进行全方位审视和判断,其范围应涵盖以下多种状况:
第一,赌场拥有显著的固定属性,专为赌博活动设立,同时,这种场合平时经营活动应有明显规律可循;
第二,违法行为呈现出多次推行、持续时间长久且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
第三,行为人为赌博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吸引、组织很多参赌者参与其中;
第四,参赌者所投入的资金规模庞大;
最后,行为人通过抽取赌资盈利的总金额达到惊人的数目级。只有综合考虑上述各种情节,才能准确断定情节紧急程度。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紧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2、开设赌场罪关于罚金数额如何规定的
开设赌场罪的罚金数额规定如下:一般是依据犯罪的情节来确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在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判处罚金。假如违法所得很难计算或者没违法所得的,会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风险程度等原因,来裁量具体的罚金数额,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既对犯罪行为进行惩处,又起到肯定的威慑和教育用途。
3、开设赌场罪情节紧急的断定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情节紧急的断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方面:一是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是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是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是打造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别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等。这类标准需综合考量,若达到其中之一或多项,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紧急。除此之外,在具体案件中,还会结合其他有关原因,如赌博场合的规模、社会干扰等进行综合判断。总之,达到上述标准之一一般会被视为开设赌场罪情节紧急,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量刑开设赌场罪需全方位审视情节紧急程度,包含固定赌场、规律经营、多次持续违法、吸引海量参赌者、巨额资金投入及惊人盈利。综合考虑这类原因,才能准确断定罪行紧急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