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神病被起诉离婚有补偿吗
精神病病人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是不是能获得补偿?
在涉及到患有精神疾病者离婚的问题上,并没有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然而,若其配偶在婚姻关系期间出现下列任一违反道德伦理的行为或事件,则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该方有权向他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第一是重婚;
第二是与第三方维持不正当的交往关系(即所谓的“通奸”或“非法同居”);
再者,就是对配偶施以家庭暴力,包含身体上或心理上的伤害;
最后,便是对配偶进行虐待或者丢弃等紧急侵犯人权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假如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合帮助。
具体方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别人同居;
(三)推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精神病被起诉离婚财产怎么样分配
精神病病人被起诉离婚时,财产分配需考虑多方面。若该精神病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离婚诉讼中,应先确定其法定代理人,由法定代理人参与财产分配协商或诉讼。
通常情况下,夫妻一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会依据具体状况进行适合调整。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精神病病人尽到了较多扶养义务,可适合多分财产。若该精神病病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且对财产分配有明确意愿,应尊重其意愿,但该意愿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别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处置精神病病人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原因,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为原则。
3、精神病病人起诉离婚能获得补偿吗
精神病病人起诉离婚能否获得补偿,需视具体状况而定。若离婚是由另一方存在过错致使,如虐待、丢弃等,精神病病人可依据《民法典》倡导离婚损害赔偿。但仅因一方为精神病病人而起诉离婚,一般不可以直接获得补偿。
在法律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过错状况等原因来断定是不是给予补偿。假如精神病病人在婚姻关系中因疾病致使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能力给予适合帮助的,也可倡导经济帮助。总之,具体状况需依据案件的实质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精神病病人在诉讼离婚过程中一般不可以获得补偿。但如配偶存在重婚、与别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丢弃等情形之一,受害方可请求损害赔偿。这类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