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护权起诉步骤是什么
先筹备起诉书,载明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及法律依据,连同有关证据交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受理后启动程序,公告开庭日期。庭审中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法院依事实和法律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手段,并根据最有益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推行紧急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没办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别人,致使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况;
(三)推行紧急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含:其他依法具备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准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2、监护权变更起诉需要筹备什么材料
监护权变更起诉需筹备以下材料:第一是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以证明其主体资格。第二是原监护关系的证明,如监护权判决书等。再者,需提供变更监护权的法定事由证据,譬如现监护人存在虐待、丢弃被监护人等不利于监护的行为,或被监护人愿随申请生活活等有关证据。同时,要筹备申请人拥有监护能力的证明,如自己的经济情况、健康情况等能保障被监护人权益的材料。另外,若有证人,还需筹备证人的身份证明及能证实有关事实的证言。总之,这类材料旨在明确表明变更监护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支持起诉请求。
3、监护权变更起诉步骤是什么样的
监护权变更起诉步骤如下:第一,筹备好有关证据,如原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对被监护人权益有损害等状况的证明。然后,向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法院会进行审察,决定是不是受理。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变更监护权等。整个过程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期,具体视案件复杂程度而定。在诉讼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以确保自己权益得到保障。
第一,筹备起诉状,写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与事实和理由。第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有关证据材料,如可以证明他们不合适担任监护人的证据等。然后,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公告双方开庭时间。在庭审中,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最后,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