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要到哪里起诉
在常规状况之下,离婚之诉应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司法机关提出。若被告的常驻居所与其户籍所在地并不同,则由其常驻居所地的司法机关负责审理此案。假如被告下落不明或已宣告失踪、正处于强制性爱文化手段之中、亦或是被监禁,那样原告便可向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常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离婚怎么样选择起诉的地址
一般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常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诊的地方除外。假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常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总之,要依据具体状况综合判断选择起诉的地址,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3、离婚财产分割怎么样计算
离婚财产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计算。夫妻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结婚以后所得的薪资、奖金、劳务报酬等,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一般认定为一同财产。结婚以前财产,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为个人财产。
比如,一套结婚以后购买的房地产,若双方无特殊约定,一般会认定为一同财产,在分割时一般会考虑出资状况、贡献大小等原因进行公平分割。而结婚以前购买的汽车,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一般,离婚诉讼应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若被告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同,居住地法院负责审理。若被告没办法找到、失踪、同意强制教育或被监禁,原告可在自己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