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内财产协议不公平的有效吗
夫妻关系期间的财产协议若含不公条约,其法律效力不固定。若双方自愿协商达成,无欺诈威胁,一般具法律约束力。但若条约显失公平,侵害一方权益,该协议可能被判无效或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方法,使他们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推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婚内财产协议不履行如何诉讼
婚内财产协议未履行,可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前筹备起诉状提出诉求,采集协议原件、违约证据等。法院会依据双方证据和陈述进行聆讯审判,作出公正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与结婚以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一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一同所有。约定应当使用书面形式。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与结婚以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了解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3、婚内财产协议他们否认如何解决
婚姻内财产协议被他们不承认,可向司法部门诉讼。先保存协议原件和有效证据,如协商记录、证人证词等。法院依证据评估,若协议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且不违法,一般会被认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拥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婚内财产协议假如存在不公平的状况,其效力不可以以偏概全。若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且没有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一般是有效的。但假如协议明显违反公平原则,致使一方的合法权益遭到紧急损害,或许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