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人离婚了房地产给了前妻还怎么样承担责任
担保人为解除婚约而将所属房地产出售予之前配偶,此行为并不足以确保其免负完全担保责任。若该笔担保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终止以前,并且担保人有义务为此债务负责,则其仍需以个人合法所得财产去妥善履行有关担保义务。这其中包含了离婚时所获得的其他财产,与离婚之后新获得的财产。然而,若担保债务系在离婚之后才产生,且担保人的前配偶对这种情况毫不知情亦未曾参与,那样这位前配偶一般无需为该债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担保人签字在合同哪儿签
担保人在何种合同中签署其名字
合同之签署应严格根据合同中所指定的特定地区来进行,而该地区一般设定于合同文本之尾部。
然而,就具体状况而言,合同当事人亦可通过适合的安排和讨论来一同决定最适合的签字地方。
至于签订合同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件形式为合同书者,则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正式签署或加盖印章的那一刻起便算作有效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使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他们同意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使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使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他们同意时,该合同成立。
3、担保人签字可能没有效的情形包含什么吗
以下列举了担保人签字可能无效的几种状况
担保合同被断定为无效的状况主要包含四类:
第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担保条约;
第二,是合同主体出于欺诈、虚伪或不当动机而缔结的担保合同;
第三,就是行为人和利益有关方私自协调,损害了第三方有关权益所达成的担保协议;
最后,是打造在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和伦理基础上的担保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推行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推行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不真实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置。
担保人出售房地产给前配偶以解婚约,不豁免其全部担保责任。若担保债务结婚以前产生且担保人有责,须以个人财产偿还,含离婚所得及后获财产。但若债务系离结婚以后发生且前配偶未参与,前配偶一般无责。